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加大改革试点力度。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 以下截取涉及军工资质调整的内容:
具体改革举措:
一、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
取消省级国防科技工业部门实施的“第二类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初审)”,申请人直接向国家国防科工局提出申请。
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
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格,相应调整二级资格的许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