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2025年各省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补贴奖励政策汇总
时间:2025-02-19 15:56:25 浏览量:
执行标准 随着国家对团体标准不断地重视,团体标准在各地的重视度正逐步加码。各省团体标准的补贴政策因其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及政策导向的不同而呈现出显著的地区差异性。为了鼓励和促进各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应的补贴奖励措施,以激励更多企业和组织积极参与到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中来。
以下是针对各省市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的补贴政策,整理更新了目前各地的最新政策支持和资金补贴,供各位查阅。
01北京市
《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团体标准择优分三档给予补助资金: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最高不高于20万元。
京津冀区域协同标准在相应档次上增加补助资金5万元。
同一单位年度标准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 100万元。
02天津市
《天津市标准化资助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主导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含团体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20万元、18万元资助,对参与制定或修订国际标准的,每项标准分别按照主导制定资助额的50%、30%给予资助。
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含团体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8万元、4万元、3万元资助;对主导修订上述相应标准的,每项标准按照标准制定资助额的50%给予资助。
03上海市
《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以及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的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自2023年11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04深圳市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操作规程》:对发布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按项目给予不超过 10 万元的资助。该规程 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05山东省
山东省财政对每个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00万元;
对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小麦、玉米、蔬菜等优势农业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以及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其他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20万元。
06广东省
《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细则》: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地方标准或有较大影响的联盟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07福建省
根据《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主导、参与制定及修订一项国际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主导、参与制定及修订一项国家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3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资金补助;
主导、参与制定及修订一项行业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8万元的资金补助;
主导制定、修订一项福建省地方标准,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元、5万元的资金补助。
08四川省
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一次性补助金额由10万元/项提高到50万元/项;
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的单位,一次性补助金额由4万元/项提高到30万元/项;
对主导制定行业标准的单位,一次性补助金额由3万元/项提高到15万元/项;
同一单位、同一年申报多个国家、行业标准(不含国际标准)制定项目经费补助的,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
09山西省
根据《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标准化奖励办法(试行)》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仅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主导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制(修) 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参与起草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10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制定补助实施细则》: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业及信息化领域企业及社会团体,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补助。
对参与制修订的,按照主导制修订同类标准补助额度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主导制定地方标准的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对团体标准制定水平高、覆盖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的团体标准主导制定单位,给予一次性8万元的补助。
对达到“领跑者”标准的团体标准,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补助。
11内蒙古自治区
国际标准: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每项标准奖励15万元,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每项标准奖励10万元。
国家标准:主导制修订国家标准,每项标准奖励10万元,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每项标准奖励8万元。
行业标准:主导制修订行业标准,每项标准奖励8万元,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每项标准奖励5万元。
12江苏省
《江苏省民政标准化建设经费支持与奖励办法》:承担国家级标准化(团体标准)试点示范项目,经费奖励6万元;
承担省级标准化(团体标准)试点示范项目,经费奖励4万元。
13吉林省
按照标准化战略项目类别,专项资金采用定额补助的支持方式,具体标准为:国家级每项不超过30万元;省级每项不超过25万元。
主导国际标准制修订每项不超过50万元;
主导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每项不超过20万元;
主导地方标准制修订每项不超过10万元;
主导团体或联盟标准制修订每项不超过10万元;
企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每项不超过5万元。
14湖南省
标准化项目经费的管理按照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专项资金管理相关办法的规定执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的标准化补助经费为一次性拨付。
重大专项、试点和示范项目标准化补助经费实行一次预算,分年度拨付,其最后一个年度的标准化补助经费,在项目验收评估后拨付。
15湖北省
《省质监局关于 2018 年标准研制资助的通知》国际标准项目不限数量,每项资助30万元;
国家标准资助项目不超过10个,每项资助20万元;
行业标准资助项目不超过15个,每项资助10万元;
团体标准资助项目不超过5个,每项资助5万元。
16贵州省
根据2020年标准化专项经费的预算及执行情况,及有关文件规定,本年度拟补助国家标准制定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每个项目20万元(项目方向:大数据1个,其他2个);
补助地方标准制定项目总数不超过16项,每个项目5万元(项目方向:工业3个,农业6个,服务业4个,大数据3个)。
17云南省
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参与制定的,补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
每主导修订一项,补助额度不超过40万元,参与修订的,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
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补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参与制定且标准文本的“前言”中排序在第二位的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第三位及以后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每主导修订一项国家标准,补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参与修订的,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18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重要技术标准评选管理办法》:技术标准的标准项目,团体获选为广西重要标准和企业标准奖励金额为5 万元。
团体标准与生俱来的实用性、市场贴合性,决定了其支撑我国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独特使命。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巩固标准成果,传播标准内容,保护版权专利都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国家鼓励的团体标准在推动行业进步、技术创新和经济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团体标准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深层次上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和价值。